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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
 
高雄捷運(以下簡稱高捷)紅橘線興建之土建工程,主要區分為工程設計、地下段、高架段及車站工程等四部份。土建工程設計包括路線、大地工程、潛盾隧道、地下結構、路工、排水、高架橋、建築構造物及軌道工程等。
主要施工方法介紹
、明挖覆蓋工法(明挖覆蓋工法示意圖)
本項工程採用地下連續壁為擋土臨時支撐,施工方式採順打式明挖覆蓋法依序施築明挖主體工程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連續壁施築、中間樁打設及覆工板舖設
支撐施築並逐層開挖
施築底版
施築側牆及頂板、站體內部建築裝修、頂板覆土回填及道路復舊
、潛盾隧道工法(潛盾隧道工法示意圖)
本項工法係先以明挖順打工法施築潛盾發進工作井,潛盾隧道先鑽掘下行線,組裝潛盾機進行鑽掘,俟完成後即予拆解(或迴轉)後,再次於潛盾發進工作井組裝,進行上行隧道之掘進,俟完竣後再予拆解。
     
(潛盾機具照片)
   
軌道系統

高捷/線系統軌距為1435mm,全線將使用UIC60鋼軌與減震、低噪音、易維護之彈性扣件系統。

主線軌道系統之設計速度為90公里/小時,營運速度最高為80公里/小時,機廠線的設計速度則為35公里/小時,最高調車速度為25公里/小時。
 

環保措施
 
 
隔音牆設計、減振設計

於捷運紅線高架路段設置標準型隔音牆,以降低其噪音範圍設置路段(由南往北)自健康路、加昌路、高楠公路至橋頭車站,除鄰近工業區側及空曠帶外,其餘路段加設隔音牆。另在振動影響較敏感之地點加設彈性鐵軌支撐及浮動底板等減振設施,以降低振動影響。
工地污水處理工程
  1. 施工前於工區外圍施築防溢座及圍籬,並闢建雨水截流系統及考量設立沈砂池,於暴雨時截留工區之地表逕流並導入預設之沈砂池,經沈砂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後始可放流。
  2. 施工車輛洗車場地坪以R.C.打設或舖設鋼板,其上安裝洗車架(格柵或軌道),清洗後之污水須導入沈澱池,經沈澱處理後再循環使用或處理至合乎放流水標準後排放至工區外排水系統或承受水體。
空氣污染防制
  1. 工地周界設置施工圍籬,以有效區隔施工與未施工之區域,圍籬之高度、型式及架設方式依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2. 工地進出口前設置洗車設備,洗車設備包括洗車台、廢水收集坑、加壓沖洗設備及廢水沉澱池等。以水管加壓沖洗方式沖洗車輛,並妥善處理洗車廢水,不讓未經清洗乾淨之車輛機具駛離工地,其洗淨應以車輪行經路徑上無明顯殘餘污泥輪痕為原則。
防洪設計
防洪水位:所有出入口、通風井及與車站設施相關之結構物開口均加以保護此類保護裝設包括水密門、水密蓋版或防洪閘門,並盡可能於建築物或結構物內部操作。
機廠之污水處理廠
考量機廠內之工作人員生活污水、機廠車輛維修清洗零組件廢水、洗車廢水等水量水質,經收集系統收集至處理場,處理場所採用之處理方式採三級處理,共可去除95%之BOD及SS,處理後進行放流或再回收利用。
噪音振動防制
  1. 營造工程噪音管制,包括柴油發電機、打樁機、空氣壓縮機、破碎機、挖土機及壓路機等,均需符合管制法噪音標準限值。
  2. 工地外運輸車輛,駕駛者須接受指揮及稽查,執行事項如下   
(1)依規定之路線及時間通行。
(2)依規定之速度限制行駛,並嚴格限制裝載重量。
(3)若預期有不可避免之高噪音,事先進行『睦鄰及告知』活動
(4)維護因運輸損壞之路面,以降低卡車產生振動量。
廢棄物處理
廢棄物處理含一般生活垃圾、有害事業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及廢土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分類與處理。
稽查
安衛環保處對於施工期間之環境對策執行成效及環境管理成效評估與監測作業,進行定期與 不定期之查驗。
古蹟維護
施工期間,如有需要將委請考古學者、專家擔任實地監測及緊急諮詢顧問之工作。發現有考古遺物出土時,立即停工,並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與其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辦理。另安排工程施工人員參加古蹟遺址講習訓練,加強古蹟遺址之瞭解、重視及鑑定能力,避免古蹟遺址遭施工作業破壞。
興建期間災害防救業務計畫